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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6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21-04-22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1912  返回上页

2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6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丰林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建议的安排意见和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方案,决定于4月27日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黄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和《黄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决定将上述草案和报告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批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长江黄石段禁捕情况调查报告及我市医保基金运行和管理情况调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城环委对《关于〈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专委会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情况、居家和社区养老工作情况2个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草案),听取和审议了有关专委会对全市住建、农业农村和审计3项工作评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草案)。会议决定,将上述报告和草案书面印发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会议还听取审议了有关人事议案,决定将其提请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和家、李新国、祝红梅、胡寿生、姜笑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赵重迎出席会议。(胡波)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