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社 领 导
党组书记、主任 刘晓红
主持市社党组、行政全面工作。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 刘海兵
负责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组织人事、群团、老干、统战、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创卫、“双千”、财务、合作发展基金管理、系统经济发展政策与规划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资储备和供应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社政工科、财务资产科、经济发展科及河口供销社、汪仁供销社,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对分管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主任 王能胜
负责供销社机关管理、综合改革日常事务、招商引资、普法教育、信访、信息、保密、档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流通及企业发展、农产品市场网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社有企业、资产运营开发、系统改制及破产企业遗留问题处理等方面。分管市社办公室、农村流通科(企业工作科)及市电子技术技工学校、四棵供销社,联系隆祥公司等对外参股企业的工作,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对分管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监事会主任 向团结
负责监事会、系统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汛抗旱以及有关为“三农”服务等方面的工作。直管监事会办公室,分管合作指导科,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对直管、分管单位、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