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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31  所属栏目:信息公开  点击次数:3748  返回上页


 

 

 

黄石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20年度

 

 

 

 

              项目名称:农村电商、基层社改革

项目单位:黄石市供销社

主管部门:

评价机构:自评

 

20215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立项背景: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87号)文件总体要求,全面启动“十大工程”建设,加快建立供销合作社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大力推进服务规模化和流通现代化,不断增强为农服务能力。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服务创新、经营创新、组织创新和机制体制创新为重点,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努力开创供销合作新局面。2016年4月份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黄石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正式启动。综合改革工作的重点在于:促进全市供销社基层组织建设,积极支持环大冶湖区域尤其是“两镇一区”经济发展,着力推动该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促进大王、太子、金海供销社恢复重建、农村电子商务以及村级综合服务社加快发展。

立项依据: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鄂发[2015]22号);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黄发〔2016〕10号)文件精神,明确提出要大力实施基层组织建设工程,推动基层社改造升级。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及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农村电商、基层社改革”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每年财政拨付专项资金50万元,用于推进综合改革,引导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打造“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项目资金重点用于供销社综合改革、“两镇一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及基层社改造升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发展等。2017-2020年投入财政项目资金约190万元,其中:以企业补助方式拨付113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三个基层社恢复重建,工作经费77余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综合改革和项目推进工作,支出类别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及车辆运行费、其他服务支出等。

2、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及与年初预算对比分析。项目资金使用: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明显,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2020年项目支出具体构成如下:拨付基层社、电商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专项扶持资金32万元;办公设备及耗材及印刷费用等支出23524元;推进电商及基层社改革发生的水电等费用支出27891.6元;推进电商及基层社改革工作通讯费用1770.25元;推进电商及基层社改革差旅费25910元。与年初预算对比:2020年财政拨付农村电商、基层社改革专项经费预算40万元,实际专项支出399095.85元,专项结余904.15元,项目支出预算总体执行良好,因2020以实际支付数定财政拨款数,因而2020年“农村电商及基层社改革项目预算399095.85万元,实际结余为0”。其中:从支出明细项目看,略有差异。一是对基层社企业补助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支出32万元,与预算相比企业补助支出增加10万元,主要是2020年各个基层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加大了扶持力度;二是办公、培训、差旅、会议费及车辆运行费、其他服务支出等开支实际发生79095.85元,项目公用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节约100904.15元。

(三)项目实施情况

1、项目投入情况:为推进农村电商基层改革工作进一步发展,举办了农产品展销会、年货节等活动,工作调研、及其他运行经费等投入公用经费7.91万余元;为给基层社及专业合作社产业发展提供财力支持,拨付项目专项扶持资金32万元,为“两镇一区”基层社、专业合作社、电商网络、农产品购销网络建设提供了经费支持。

2、项目过程情况:农村电商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实施“电子商务公司+电商服务中心+快递超市”,建立起涵盖内购、外销、流通的农村电商流通体系。基层社改革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方面: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持续推进供销基层提质扩面,完善基层经营服务功能,全面巩固为农服务前沿阵地,大力培育发展农民组织化建设,积极领办、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社。

3、项目产出情况:一是全系统培育发展供销通、颜餐电商、康之堂等20多家龙头电商企业,累计建成电商服务中心12家、电商服务站528家、快递超市12家。开办农村电商培训班10次,培训1600余人次。二是按照“四有”标准对全市各乡镇基层社进行了改造升级,四棵、金牛等13家基层社被评为“国家级标杆社”,通过开放办社的方式在大冶、阳新分别建设一家村级供销社。三是全系统共扶持领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397家,带动农户14964户,入社社员1963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苦户387个,领创办的合作社数量改革以来增长了近6倍。

4、项目建设效果:拓宽了基层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提升了农民就业率;推动物流业发展,推进了我市农村电商产业的发展。升级改造了一些标杆基层社,选优配强了基层社工作队伍,为我市基层社恢复重建、升级改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项目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目标

1、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强力推进“三位一体”建设,使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服务网络实现县域全覆盖,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增强,农村普惠金融服务深入实施,机制体制实现转型升级。

2、推进“两镇一区”、开发区基层社恢复重建,改造升级农村流通网络,促进专业合作社农副产品产销对接,推动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提质扩面,逐步推动该地区基层经营服务组织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推动该地区“三农”经济发展,促进“两镇一区”加快融入鄂东特大城市建设大格局。

(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此次项目绩效评价旨在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客观、公正地对项目支出进行评价,树立绩效管理理念,做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提高预算执行率。绩效评价由财务资产科、合作指导科等业务科室共同参与,采取查阅工作台帐、现场抽查、实地调研专业合作社基地、听取基层意见等形式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对项目建设成效进行评估。

(三)绩效分析。项目成本控制良好,项目支出均用于农村电商发展和基层社改革工作。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绩效目标申报计划执行,资金用途、使用额度符合要求,整个项目支出完成预算总额的99.78%。项目支出过程中均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掌控。

(四)评价结论。“农村电商、基层社改革项目”实施情况良好,经数据分析,项目资金能及时到位、项目投入产出率达到预期要求,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基本实现,经综合考虑,评价等级为优。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主要经验做法:一是由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资金使用需求进行评估,通过调研确定扶持对象、扶持标准,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二是加强项目进度跟踪,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三是指导基层社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规划,引导专业合作社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四是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的引领作用,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搭建农产品展销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畅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市场主体和农民收入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分析。项目推进进度还不够均衡。主要原因是:农产品种植、养殖等涉农项目存在季节因素,生产周期较长。

(三)主要建议。建议对“两镇一区”农村电商、基层社改革项目进一步提高资金扶持额度;对扶持对象的选择范围还需进一步扩大,发挥项目引导资金的带动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