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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

发布时间:2021-12-02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1484  返回上页

1日,市社保局提醒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包括职工身份转为个人接续缴费以及首次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人员),2020社保年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中断缴费时段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补缴,逾期不予受理。未补缴的中断缴费时段不计算为缴费年限,也不视同缴费年限。

自2021年7月1日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应按社保年度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补缴中断缴费时间段养老保险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目前,可通过银行网点、手机APP和社保经办机构3种途径和方式进行补缴。市本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上次缴费单原件(或复印件),到各城区农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黄石农商行等银行营业网点,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实时缴费;注册开通湖北税务手机(楚税通)APP或下载使用上述指定银行手机APP,选择缴费档次进行实时缴费。如果银行现场缴费、APP线上缴费不成功的,可先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缴费核定单,再到指定银行缴费。

此外,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或上次缴费单原件(或复印件),先到黄石市民之家社保服务区一楼综合服务窗口(3-8号窗口)打印缴费核定单(可委托他人办理,办理时除上述所需证件或资料外,还需携带被委托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再到上述指定银行营业网点完成缴费。

大冶市、阳新县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在当地指定的代征银行缴费,或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现场办理。

若仍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黄石市社会保险事业局:0714-6575799、6573503;大冶市社会养老保险局:0714-8718023、8718096;阳新县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0714-7354479、7354476。(丁欢)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