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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4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5-03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4664  返回上页

      根据市委主体办《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社4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借公款存放谋取私利的暂行办法》

       我社于4月7日组织召开了中心组学习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学习了《暂行办法》原文。大家一致认为,《暂行办法》对公款存放行为进行了规范,对金融机构提出了相关要求,明确了监督责任、惩处措施和适用范围。此办法的出台,是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又一重要举措,堵住了少数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通道,维护了正常金融秩序,对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当前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依然抱有侥幸心理,思想上对正风反腐永远在路上的形势认识不清。该项办法的出台,在规范公款存储行为的同时,也再次向那些不收手、不收敛、不收心的党员干释放信号,越往后执纪将越严,反腐败斗争将一直持续下去。市社党委要求各党支部要切实将学习《暂行办法》同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结合起来,用好纪律尺子,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子,管好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市社党员干部表示,将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以更严的标准修身、用权,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上来,沿着争当“两为”好干部的目标创造新业绩。

       二、学习贯彻市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

       我社集中学习了中共黄石市委《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精神。大家一致认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本质要求和具体深化。市委以监督执纪为手段,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目标制定出台《实施意见》,既为明确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目的意义和指导原则,又细化了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市供销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市社党员干部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深刻领会重要意义,积极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做好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心理准备。各党支部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纪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纪律建设;以党内规章制度为抓手,定期开展检查,严格日常监督;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原则,面对违纪违规问题,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下一步的工作中,市社党委将紧密联系实际,正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务实的措施、科学的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并取得实效。各党支部将通过专题学习、撰写体会、研讨交流等方式,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使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通过统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监督执纪工作,维护供销社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市供销社系统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三、贯彻落实省市委履职尽责推进会精神

       4月15日,我社召开党员干部履职尽责工作推进会,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干部能上能下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强化执纪问责,全面整治“为官不为”,着力推进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竞进有为。全社机关干部及直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会。一是强化执纪问责,远离“四类先生”。会议对《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湖北日报文章《向不作为慢作为亮剑》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通报》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向为官不为的“两不先生”、“南郭先生”、“撞钟先生”、“好好先生”发出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动员广大干部坚决远离“四类先生”,凝聚起主动谋事、积极干事、全力成事的正能量。二是查找履职短板,践行“两学一做”。围绕《对标“两学一做”,促履职担当》的会议主题,市社机关2名科室负责人和3名年轻干部分别结合岗位职责,主动把日常工作表现与党章党规和“好干部”的五条标准进行对照,积极查找不足,深刻剖析原因,明确努力方向。个别干部还对履职实践中的短板、弱项制定了整改时限和措施,并在会上作出公开承诺,打响了向“为官不为”宣战的第一枪。三是营造发展气场,弘扬“两种精神”。会议强调,各党支部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思想引领,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现象,切实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大力营造全社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争先进位的发展气场,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增强内生动力;全体党员干部要抢抓综合改革的历史机遇,将供销社“扁担精神”、“背篓精神”传承和发扬下去,牢记宗旨,攻坚克难,奋力推进供销社二次创业,让供销社改革发展打开新境界、迈上新台阶。

       四、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

       按照《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的通知》(黄纪办〔2016〕6号)要求,我社党委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通过自学和集中研讨的方式,对该项著作进行了认真学习。一是迅速学习,确保全面铺开。接到通知以后,我社立即根据现有党员人数,征订了75本《论述摘编》,并于3月25日收到该书后,第一时间发放给机关全体党员和直属党支部。根据文件精神明确自学要求,将该项著作的学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笔记的重要检查项目之一,市社政工科对撰写笔记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4月15日,市社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市社党员干部以集中研讨的形式对著作内容进行了学习。直属单位按照“人人知晓、学习全覆盖”的要求,以支部为单位相继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学习,掀起了学习《论述摘编》的热潮。二是认真领会,把握精神实质。此项著作是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围绕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对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准确把握纪律建设的基本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在中心组学习会上,与会同志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充分讨论,一致认为,这些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刻、要求明确,必须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积极抓好整改落实,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正做到明纪律、强自觉、讲政治、守规矩。三是严明纪律,强化监督问责。社党委要求市社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巩固思想认识,积极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充分领会习近平重要论述的精神要义,不断强化政治、纪律、规矩意识,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要进一步汲取经验教训,以中央、省、市纪委通报中列举的反面典型为戒,对照《党章》、《准则》和《条例》,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把握纪律红线和行为底线,讲“认真”、讲正气,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求各党支部要进一步严肃查处问责,不让党纪党规成为“稻草人”,树立“以无功无过为罪,以无为无能为耻”的观念,结合不履职尽责专项整治工作,组建明察暗访小组,对党员干部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情况进行巡查,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问题,坚决零容忍,问责到底。

       五、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党员干部18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5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3人(正科职6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2人,科员4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