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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关于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负面清单管理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11-11  所属栏目:党建工作  点击次数:2910  返回上页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统筹推进2015年基层党建各项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实行基层党建工作负面清单管理的实施意见》(黄组发〔2015〕2号),结合我社实际,现就推行基层党建工作负面清单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量化目标、项目管理、督查入册、年底考核”的原则,采取项目化、菜单式的方式,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倒逼各党支部积极作为,逐一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不断夯实我社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社基层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
  二、负面清单项目
  1、落实党委(支部)书记主体责任方面。未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全年研究开展党建工作不足两次,未实施目标管理,对部门工作未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可行、效果良好;党委(支部)未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未能引导干部职工支持行政工作,未能维护班子整体团结;未按要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全年组织开展支部(小组)活动少于6次。
  2、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方面。党支部未按照《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实施办法》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和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未能实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各项工作未量化分解、落实到人;未把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未做到年初有安排、阶段有检查、年底有考核;未健全落实“三会一课”、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党务社务公开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未坚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党内生活制度、党员民主评议制度;对市社党委的有关决定贯彻落实不力;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
  3、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方面。未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未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未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未按标准按时收缴党费,未按要求及时报送材料、党员统计报表等;党员在服务供销工作中带头作用发挥不好,在完成工作任务中作用不明显;未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开展“五个一”活动,未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优服务、解难题”活动,未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和争先创优活动;未及时完成市社党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未落实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党纪政纪法规制度,党员年度内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未严厉制止因私公款吃喝现象,未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有关规定;未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对党员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严守政治规矩和党纪法规教育不力。
  5、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方面。未有针对性地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明显,党员干部反“四风”的态度不坚决,不能敢于、善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未能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委和市社党委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未按时组织党员学习中央、省市委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市社党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党员参与政治学习的参学率低于95%,学习与工作“两张皮”,学习效果不佳。

  三、日常管理
  基层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动态管理。
  1、列出清单。市供销社党委按照全社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各党支部工作实际,初步拟定本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负面清单。
  2、组织自查。各党支部要对照供销社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负面清单,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党支部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台账。
  3、日常督查。对照供销社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负面清单,市供销社政工科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对各党支部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入册。
  4、反向计分。市供销社政工科通过检查、暗访、考核等方式发现一项一次扣0.5分,一项工作多次发现累计扣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对屡次不改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被通报的一项一次扣3分。
  5、年度考评。把负面清单管理情况结果,纳入基层目标管理考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党支部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要把基层党建工作清单管理,作为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方法,作为2015年落实管党责任的重要措施,定期对照负面清单项目,认真组织自查、检查、整改,确保负面清单项目逐步销号。  

 

                                                  二〇一五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