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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问题曝光和考核问责 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6-10-12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1322  返回上页

    11日,我市当日的空气质量监测指数(AQI)为90,达到二级良标准,得益于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的开展。近一个月以来,我市空气质量一直保持在优良状态,展现了生态城市良好的宜居环境。按照省环保厅统一部署,我市将继续采取措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按照要求,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将进一步落实大气质量改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现场巡查督办,强化问题曝光和考核问责;抓好大气污染突出问题整改,强化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狠抓钢铁、水泥、平板玻璃、化工、陶瓷、小火电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突出问题整改,年底前全面排查摸清排放源点,制定完成并实施辖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综合方案;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本月底前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明年6月底前全面淘汰或改造所有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

  同时,我市将继续按照“治山、治地、治路、治车、治店、治厂”的思路,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加大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力度,公开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强化工业堆场、料场、矿山等扬尘污染控制,加大黄标车老旧车辆淘汰,确保完成年度淘汰任务,认真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

  为了预防重污染天气,还将适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通过采取暂停房屋拆除施工和工地渣土运输作业、道路清扫保洁、增加洒水频次等措施减少颗粒物污染,并强化重污染区域精准施策,开展区域污染源排放清单分析,确保重污染区域空气质量有明显改善。(廖巍巍)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