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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供销社2016年度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9-07  所属栏目:信用制度  点击次数:3071  返回上页

为加快全社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黄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黄石市2016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黄石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办法》的要求,根据我社实际,2016年,我市供销社系统将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努力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一、工作目标

        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报送制度,在工作中应用信用信息,建立失信黑名单管理机制,加强诚信经营教育,保障供销社系统健康发展以及经营销售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举措

        1.健全工作组织体系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市社张足意主任主管,周晓达副主任负责,经济发展科协调、督办各地供销社、市直各单位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明确业务能力强的同志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2.建立诚实信用体系

       在各地供销社、市直各公司人才引进考察、党风廉政、作风纪律、统计数据、项目申报、财务数据、项目验收、法治审计、安全生产、网站信息等领域建立诚信体系信息和黑名单制度。

      3.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和归集报送制度

     严格按照市信用办有关规章制度和信用信息归集范围,规范信用信息归集程序,及时、准确、完整地归集信用信息,不断提高录入信用 信息水平,规范录入内网的保密性,并做好信用信息存档备份工作。

     4.强化信用应用

     在经营销售工作中,严格执行信用核查的有关规定。对没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重点支持和优先办理租用合同,在服务上开辟“绿色通道”;对存在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要根据失信程度,依据制度规定执行。

     5.开展经营主体诚信教育

     要在提高企业自身素质的前提下,根据各自的工作实际,通过多种途径,开展诚实守法经营的诚信教育。协助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整治活动,查处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等案件,组织经营主体,开展诚信教育讲座、发放诚信教育宣传材料、收看诚信教育宣传片等方式,提高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在市供销社门户网站开辟信用信息宣传专栏,向社会宣传诚信经营的理念。

      6.加强检查督查

     加强信用信息公示与归集报送、信用产品应用等方面检查、督查,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开展重点目标跟踪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切实加强整改,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