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廉政建设

市供销社办公用房清理情况总结

发布时间:2015-11-16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4918  返回上页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工作的通知》督字[2015]7号文件要求,对我社办公用房情况再一次进行清理,现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社系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特殊经济组织,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市隆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我社机关为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我社机关定编24人。现实际为17人,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4人、科级以下(含科级)11人;市隆祥资产公司有10人与我社机关合署办公,使用办公面积75平方米。据此,按“三定”方案核定面积:基本办公用房(使用面积)504平方米,其中:办公室282平方米,服务用房222平方米。现实际使用面积495平方米,其中:办公室273平方米(含隆祥公司工作人员办公面积75平方米),服务用房222平方米(不含附属用房36平方米)。此次清理工作中5个“回头看”的问题,在我社机关均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