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廉政建设

市供销社2015年4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11-16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4365  返回上页

  根据市委主体办《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社4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压实主体责任

  中央、省、市三级纪委全会后,社党委及时在社党委会、中层干部和系统内党员干部进行传达学习,并在周四中心组学习日进行专题学习,同时,就全社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作了部署安排,落实机构,明确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抓紧抓实抓好。我们主要采取了四项措施。

  1、及时传达学习,增强主体意识。2月12日,市纪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刚一结束,我社党委中心组及时专题学习传达了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及省纪委通报10起顶风违纪违规案件、认真学习了市纪委关于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件的通报、市纪委关于2014年查办案件情况的通报等九个方面的学习内容,接着,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对班子成员、科负责人及二级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组织观看《警醒》警示教育片,并撰写观看心得体会文章5篇。今年以来,共开展专题学习活动6次。通过学习,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

  2、制作职责清单,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层层压实的要求,将责任向基层延伸,确保社有直属单位落实两个责任,履行好职责范围内岗位的“一岗双责”。根据规定,社党委制定出台《2015年市供销社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单》,对领导班子在选人用人、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支持纪委工作等七个方面26项具体责任清单,明确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职责内容和履职要求。同时,拟定《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并层层签订了《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3、坚持月报制度,增强工作力度。社法制审计科每月及时向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局上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表》等9种报表,及时报告和反映我社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情况。每月向市委主体办上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做到工作公开透明,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4、开展特色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结合全市开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集中教育活动,3月28日至4月3日,我社党委班子五名成员分期分批参加全市“讲政治纪律和守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3月31日,我社主要领导参加全市集中培训后的第二天,党委举行“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宣讲”活动,党政主要领导作了题为《守纪律、讲规矩,做对党忠诚的干部》的辅导报告,结合学习教育活动,31名党员干部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还专题组织了学习心得交流会。4月16日,社党委邀请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蔡小峰作了《加强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讲座,对系统内党员干部进行讲纪律、守规矩的再教育。结合社实际,社党委在系统内开展为期七个月的“讲政治、守规矩、强基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并于3月26日启动,至10月结束,要求人人参与、人人学习、人人提高,旨在加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工作竞质提效,升级上档。

  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相关情况

  在去年群教活动中,我社党委修订了《黄石市供销社党委会议重大问题议事规则》、《黄石市供销社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充分发挥分管领导的作用,做到了党务政务公开,使其在阳光下运行。

  在党务公开方面。社党委对党建、支部建设、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内容做到了真公开、实公开、常公开,使党务公开处于常态化。

  在政务公开方面。社党委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问题,即:重大的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事先报告第三纪工委,再由党委会议或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并做到有记录,有督办落实。实行公示制度,每年至少2次向干部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公布我社机关及社属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并及时公布社有资产处置和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选拔任用条例》,按照《“三审两公开一承诺”干部任前监督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一览表》规定程序办事。最近,我们提拔2名科长,首先申请启用编制职数,报告第三纪工委,然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在社有企业财务管理方面。充分发挥隆祥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的作用,每月都要制做《资金收支检查表》、《内部核算检查表》,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社有资产出租收入实行统一管理,推行综合财务预算制,“收支两条线”,每年至少2次向干部职工公布收支情况。

  在机关财务管理方面。认真执行“会计法”,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禁止私设“小金库”、账外账行为,加强对会计员的管理和监督,杜绝做假帐行为。对财务报销实行层层审核,严格履行手续:2000元以下由财务资产科科长审核、科室分管领导签字、分管财务领导签报;2000元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分管财务领导签报;5000元以上由党委会议或主任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凡万元以上的资金使用,事先报告第三纪工委,邀请参加集体讨论决定。

  在社有门店出租方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租赁合同由法制审计科先行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合同18份;对重要门店出租,实行出租前聘请第三方进行租金评估,再公开招租,严格租赁合同管理,从而提高租金收入40%。

  在“三公经费”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市财政局《黄石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今年元-3月份,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1.62万元,较去年同期的2.2万元下降26.3%;公务接待费与去年同期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

  三、落实八项规定,抓作风、纠“四风”及对存在的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社党委一贯重视作风建设,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头等大事来抓,做到作为务实,清廉有为。

  一是从制度上规范作风建设。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我们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议或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完善制定41项制度,其中新订19项,修改完善22项;涉及反对形式主义方面11项,反对官僚主义方面8项,反对享乐主义方面2项,反对奢靡之风方面2项,干部选拔任用方面3项,财务资产管理方面7项,涉密安全管理方面8项,从制度上根治“四风”恶习,强化作风建设,巩固群教活动成果。

  二是从措施上落实作风建设。针对群教活动中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制订5个方面22条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

  三是从内审上监督作风建设。每季度对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帐目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发现严重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在审核电子技术学校2010-2014年财务帐目中发现问题较多,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对其进行审计(此项审计接近尾声)。

  四是从预防体系上加强作风建设。今年又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供销社系统内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五是对供销社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中指出的门店租金管理、欠税、集资、私借公款等问题进行认真整改。①原门店租金收取用普通收据改为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避免了人情租金及偷逃税的现象发生;②对2012-2013年欠税71.42万元,2014年补缴欠税22万元,余下欠税与税务部门协商,逐年分批缴纳。今年以来,每月主动按规定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③及时清退集资款53万元; ④全部收回公款私借76万元;⑤根据离任审计报告的要求,委托第三方对合资鞭炮仓库项目进行审计(此项审计正在进行中)。

  六是对2013年8月份以来,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清理。清退了2014年4月15日发放的春节值班费及2014年12月19日发放的补助费。

  四、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党员干部17人,期中:县级领导干部6人(5名班子成员,1名调研员),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1人(正科职6人、主任科员3人、副主任科员2人)。从掌握的情况看,未发现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