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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救助 让群众共享发展阳光

发布时间:2015-12-04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2358  返回上页

       民生改善,是共享发展最直接、最生动、最温暖的诠释。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的“钱袋子”更多向民生倾斜,市民政局的工作重心更加向“关注弱势群体生活、着力服务改善民生”下沉。从“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整体谋划,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普惠果实,民政部门向人民群众展示了“民政为民”的核心内涵。

  

  织密社会保障网

  

  自2010年以来,我市共发放社会救助资金20余亿元,截至目前,全市常年享受基本生活救助对象10.7万人。今年4月,市政府提高并公布了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目前,我市城区、大冶市、阳新县城市低保标准分别为480元/月、420元/月、37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分别为3300元/年、3300元/年、2580元/年。

  雪中炭,人间情。5年来,黄石民政部门为政府救助拾遗补缺,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

  2012年,根据我市医疗救助工作需要,黄石市慈善总会启动“慈善一日捐”活动,同时争取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在全省首创建立了“慈爱方舟”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基金,慈善救助能力不断提高。黄石慈善总会开展两节期间“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共募集善款245.93万元;开展“慈善一日捐”主题善款募集活动,募集善款140余万元;为大病患者募集184.41万元“慈爱方舟”大病医疗慈善救助金。

  2013年,市政府把建立与进一步完善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基金纳入为民承办的“十件实事”,成为我市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突破口。2014年6月,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来黄石调研时,对我市慈善基金率先介入医疗救助的模式给予了充分肯定。

  截至目前,基金共募集社会资金788.82万元,三年累计发放救助金329.71万元,救助大病困难群众240人次。

  

  精准救助应保尽保

  

  群众冷暖最关情。让社会救助在阳光下运行是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题中之义。黄石市建立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对低保对象的确立,整合财政、人社、房产、公安、工商、税务、交通、公积金、国土、卫计、教育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实现信息比对,发现和纠正一批“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以及程序不规范、公开公示不及时的行为,一批违法违纪人员受到相关部门查处。2013年,市民政局获得民政部“全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试点工作优秀单位”。

  同时,市民政局还不断完善低保规范化建设,打造“阳光低保”,所有低保户实行三级公示,采取逐人核对的方式,详细询问家庭情况,查看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准确了解低保家庭财产情况,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受到基层群众一致好评。

  特别是在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实施过程中坚持“法规政策为依据、科学实测为标准、按标施保为底线、精准救助为根本”四项原则,确立了“以算为主,以评为辅”的量化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县、镇、村三级联审联批程序,实行两榜公示,永久性公示和“应保尽保,应退即退”的动态管理机制。严格程序、强化监督,集中精力、稳步推进,按标施保工作由局部试点到全面铺开。

  

  临时救助成为“及时雨”

  

  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越是在群众最困难的时刻,越是民政必须发挥作用的时刻。为了使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兜住底线,今年10月,在市民政局的大力推动下,我市出台了《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也就是所谓的“救急难”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将及时对遭受临时困难的家庭给予救助。据不完全统计,截至10月底,全市42个乡镇(街道)社会救助服务大厅(窗口)共受理“救急难”事项2571人次,其中:窗口办理和大厅其他窗口分办1215人次,向上级民政部门及其他社会救助单位转办753人次,向社会组织转介资助和救助服务603人次,有效缓解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

  为完善各项制度设计,加强政策的配套衔接,我市还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机制,充分依托已经建立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推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

  一笔笔真金白银的按时拨付,一项项民生问题有效解决,让百姓共同沐浴在社会发展的“阳光”下。(王若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