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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湖北省 2017 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职责分工

发布时间:2017-09-27  所属栏目:信用制度  点击次数:3162  返回上页

索 引 号:HS0101-2017-00098 分  类: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2017-08-17
文  号:黄政办函〔2017〕62 号 主 题 词: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 2017 年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31 号)要求,经市政府第 24 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相关内容进行责 任分解,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一、强化源头治理

   (一)强化土壤、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开展土壤污染普查,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按计划完成土壤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调研和评估,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严格管控工业点源污染,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严厉查处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95.5%以上;市、县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质抽检合格率均达到 95.5%以上。(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建委、市卫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继续开展“清源(含水产品整治)”“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加强饲料药物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监管,强力推进农药经营处方制;严格执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和农药市场监管制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和超范围(含超绿色食品农兽药使用准则)、超标准、不按安全间隔期(休药期)使用农兽药的违法行为。强化生猪屠宰准入,实行屠宰场(厂)“瘦肉精”自检和动监部门检测与屠宰检疫同步,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开具检疫合格证出厂(场)销售;全面实施活禽定点屠宰。严厉打击奶站生鲜乳非法添加行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 97.2%以上。蔬菜、水果、食用菌、茶叶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 96.6%以上;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和“瘦肉精”监测合格率达到 98.3%以上;生鲜乳和禽蛋产品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达到 100%。水产品药物残留监测合格率达到 96.6 %以上。(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大冶湖管理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行良好农业规范,在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落实生产记录台账制度。加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和品牌化发展。完成省有关部门下达新认证“三品一标”(无公害食用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任务指标。完善食用农产品加工体系,促进科技链与产业链互通互融。适应消费转型升级需要,大力推进新产品开发,配套发展食用农产品保鲜保质技术和仓储、冷链物流业,大力培育食品品牌。(市农办、市农业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开展粮食质量安全监测、品质监测及卫生项目检测工作。严格执行收购粮食入库和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储粮技术规范等相关制度。加强“放心粮油”供应网络质量安全监管,严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原粮质量安全抽检质量合格率、宜存率、卫生监测合格率均达到 90%以上。(市粮食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加强森林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加大对林产品质量监测力度,积极争取省级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示范企业创建项目。(市林业局负责)

    二、严格过程监管

    (六)加强食品收贮运环节监管。开展食用农产品在进入市场、加工企业、直供餐饮单位前的收购、贮存、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实行产地证明随货同行制度。逐步建立产地食用农产品收购人员、贮存仓库和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制度,建立食用农产品购、贮、运台账制度。(市农业局负责)督促有关食品供货商及企业保持运输、装卸等工具设备满足食品安全要求,建立食品运输车辆信息档案。(市交通运输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寄递企业加大员工假劣食品培训力度,落实寄递食品查验制度,防止假劣食品流入寄递渠道。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未按要求落实的寄递企业,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七)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加强对进入市场、加工企业和餐饮环节食用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和产地证明等市场准入证明材料查验工作。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加工企业准入、餐饮单位直供准入对接。(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粮食局、市林业局、市大冶湖管理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食用农产品、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现场监督检查率达到 100%,发现问题的整改率达到 100%,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的比率达到 100%。根据企业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贯彻“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彻查隐患、抽检“亮项”、处罚到人、公开信息,曝光所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在大型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鼓励获得认证,推动企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市食药监局、黄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扎实开展放心菜、放心肉超市创建活动,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网络第三方平台开办者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大冶湖管理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食品安全重难点问题整治力度。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及餐饮用具(含直接入口食品包装材料)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境外代购奶粉网络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经信委、黄石海关、黄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力度,集中力量整治和规范外购学生集中用餐和“小饭桌”安全。(市教育局、市食药监局、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国家试点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不合格畜禽产品的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大餐厨废弃物非法收集、运输、处理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联合执法体系和联系工作例会制度,严防“地沟油”流向餐桌。(市城管局、市城投公司、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对保健食品、普通食品中虚假夸大宣传,篡改保质期、过期食品翻新再售等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畜禽类血制食品、豆制品、卤制品、食用盐、粉面大宗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络食品销售、农村集体聚餐、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具集中消毒单位、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工地食堂等重点场所和传统节假日、夏秋季等重点时段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市食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委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化巩固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和“三小”食品行业整治成果,大力实施餐饮单位 “五常法”管理,倡导餐饮单位推行“餐饮单位+超市+合作社”“种养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可追溯。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继续推进“放心早餐”工程。(市食药监局、市农业局、市商委、市经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进出口食品监管。加大对进出口食品日常监控和风险分析力度,对涉证商品严格验核相关许可证件。开展“国门利剑”等专项行动,加大对走私大米、玉米、冻品、农产品等走私专业团伙精准打击力度。把好进口食品质量安全关,加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强化出口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同线同标同质”工程。(黄石海关、黄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食品相关市场监管。依法登记注册食品经营主体,查处食品无照经营行为。开展“红盾护农”行动,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加强食品商标、广告监管,依法查处食品商标假冒侵权和虚假违法广告。加强食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工商局负责)

    (十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深入推进“三安联动”机制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对编造、散布食品安全谣言信息的舆情监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辟谣信息。严惩“地沟油”、非法添加、滥用农药兽药、制假售假、食品造谣(散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风险防控

    (十四)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工作。配合省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制修订和推广应用力度;继续开展“荆楚风味、标准先行”活动,培育指导黄石港饼、灵溪豆豉、太子豆腐等相关企业,力争推出一个黄石特色的地方性食品安全标准。(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交流。开展市级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推进食源性疾病监测等重点工作,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的设备达标率 100%,食品污染、有害因素及食源性疾病监测实现县级行政区域 100%覆盖,哨点医院应当覆盖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紧跟分级诊疗等医疗体制改革进程,逐步探索、建立县乡村一体化的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系统。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和监督抽检信息共享,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力度,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卫计委、市食药监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科学制定抽检计划,扩大抽检覆盖面,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覆盖 100%行政区域,覆盖 100%在产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性项目指标、食品品种和生产经营业态。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城市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试点县达到每年 4 份/千人抽检任务要求。(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局、市水利水产局、市食药监局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追溯体系建设。加强肉类、婴幼儿配方乳粉、蔬菜等重点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加大实施质量追溯农产品推介宣传力度,引导加大食用农产品电商平台建设,做大做强电商产品。进一步完善大冶市、阳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扩大覆盖范围,加大对信息追溯网点单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力度;完成省有关部门下达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项目任务指标,确保追溯项目单位农产品质量达标率 100%。(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能力建设

    (十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督促各地落实“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健全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厘清部门职责,大力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城乡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覆盖率达到 100%。加大食品资金统筹保障力度,满足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特别是检验检测经费。推进农产品质量监(检)测设施项目建设和粮食仓储及物流设施建设项目。推进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年底大冶市、阳新县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全部整合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编办、市综治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探索建立职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全面开展大学习、大交流、大培训、大比武、大考核“五大”系列活动,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执法素质和能力。(市食药监局负责)

    五、推进社会共治

    (二十)推进“双安双创”工作。开展大冶市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城市和阳新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评价工作,推动黄石港区、铁山区创建第二批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工作全面开展,为黄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夯实基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安全办、市农业局、市食药监局负责)

    (二十一)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行食品行业全品种、全环节、全领域信用等级评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食品企业开展“做老实人、办良心企业”活动,切实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风险管理能力。(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展示“双安双创”工作成果。加大《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力度。继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鼓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广泛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食品安全公益、科普宣传力度。紧盯食品安全舆情动态,涉敏舆情需快速反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全市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到 75%以上。(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县级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共同负责)

    六、加强督查督办

    各地要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食品药品安全办综合协调作用,把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按照本方案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实行项目化推进、台账式管理,确保工作任务按计划推进。市食品药品安全办适时组织相关部门,结合省、市政府签订的 2017 年度食品药品安全目标责任书,以及重点工作安排,对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集中力量开展 “三查四督”(查认识、查作风、查责任;督任务、督进展、督质量、督成效)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映和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问责办法》和黄石市《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按照《黄石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并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来源:信用黄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