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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所属栏目:信息公开  点击次数:6922  返回上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56 号)的要求,现将黄石市供销社政务公开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规定的六个方面公开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社印发文件41件,编发公开信息69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10条。全年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网站公开方面,我社在本部门网站专门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全年在黄石市供销社网站主动公开信息473篇,社情资讯栏目145篇,社务公开11篇,机关党建栏目102篇,信用供销栏目92篇,服务三农栏目24篇,项目建设栏目7篇,政策法规栏目5篇,各地动态栏目74篇,县(市)供销社栏目13篇,涉及到本部门的预决算、改革任务推进、发展规划、重大项目建设等多个方面。实现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府公开网联网运行,电子政务平台与政务公开网络平台实现有效衔接。

       微博公开方面,注册开通了官方唯一认证的政务微博(账户名:黄石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并正常运行,定期发布公开信息,全年通过微博公开信息179条。

       本系统全年没有发生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因此没有相关回应解读的情况。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市社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或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年没有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被判定违法的情况,市网信办没有向我社交办任何舆情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直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官方微博运营处于起步阶段,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夯实,微博的社会关注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各科室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农村、农民查阅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黄政办函〔2017〕56 号文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7 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黄政办函〔2017〕56 号)的安排,《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2017年黄石市政务公开工作清单》没有将我社明确为专项责任单位。对此,我社积极立足本职工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服务三农”水平,为供销社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责任。今年以来,我社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两次。明确了单位一名领导班子成员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并列入工作分工;明确了机关办公室为政务公开的工作机构,其中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为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日常工作,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合理安排年度工作计划,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工作的基本制度,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并把政务公开作为我社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对政务公开推进过程中事项的督察,要求产生政务信息职能机构各司其职,在法定时限内及时提供、发布自身经办所产生的各类信息。

      二是推进信息公开。我社全年向《黄石政务信息》投稿69篇,其中《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提升为农服务能力》被黄石政务信息第四期选登。按规定积极报送了2016年度、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以及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半年报告,其中2016年度政务信息公开报告在今年3月2日于本部门官方网站政务公开一栏中进行了发布。同时积极完成各项交办工作事项。

      三是强化监督保障。我社积极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任何公开信息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办公室(政务公开负责机构)、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三层审核,才能在本部门官方网站上进行发布,确保信息保密。2017年,我社政务公开工作以及政务公开的有关信息,没有任何被举报的情况,没有被任何第三方评估报告点名不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