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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习市纪委《通知》精神 确保清明节风清气正

发布时间:2018-04-04  所属栏目:隆祥资产经营公司  点击次数:2850  返回上页

       2018年4月4 日,市隆祥资产公司综合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市纪委派出市直机关纪工委《关于严明2018年清明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党员干部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正,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主要工作有:

      一、迅速组织文件学习。隆祥综合党支部对贯彻学习市纪委《通知》精神极为重视,认识也比较深刻,在第一时间迅速组织党员及支委委员学习。在四月四日的学习会上,由综合党支部纪委委员吴巧同志宣读《通知》精神并认真讲解。按照“领会精神实质,务必贯彻执行”的宗旨,会议要求党员干部高度重视文明过节,努力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贯彻文明过节,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强调严明纪律要求,文明祭祀活动,注意明火安全,平稳度过清明节。

       二、确保文明安全过节。通过学习纪委《通知》精神,各单位负责人思想认识空前提高,并纷纷表态,要遵纪守法,文明过节。党支部纪委委员吴巧同志要求:清明祭祀期间,既要文明祭祀,还要注意安全,千万不能出现火情之类的事情。隆祥公司总经理吴高胜表示:既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还要注意个人影响,注意扫墓安全,确保安全第一。三家基层社负责人表示:清明节期间,要严格执行“六个严禁”规定,不越线,不出问题,要向职工群众宣传清楚,纪律要执行到位,精神要传达到位,安全要确保到位,风清气正过清明节。

       三、会议具体要求。为确保清明节文明与安全,会上综合党支部书记吴望明根据综合党支部具体情况,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贯彻好“六个严禁”。每位党员干部均要按照市纪委《通知》要求,严禁公款出游、严禁公款吃喝、严禁扫墓等。高度重视清明期间文明与安全,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强化自身约束,严明纪律执行。二是贯彻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按照《通知》规定要求,提倡文明新风,文明祭祖,防止清明期间“四风”反弹,杜绝清明期间安全事故发生。三是贯彻好执纪问责。要根据《通知》要求,身体力行,不参与违规吃喝宴请,不违反工作纪律。要切实落实安全值班制度,各单位要组织好安全值班,支部人员不得无故缺岗。(吴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