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共驻共建

供销社讲习室——立足新起点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

发布时间:2018-06-15  所属栏目:共驻共建  点击次数:2807  返回上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是党中央对“三农”问题的高度关注的体现,也是新时代供销社为农服务事业发展的新契机——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推进新时代供销社发展。供销合作社作为覆盖最广泛、体系最完整的为农服务经济合作组织,理应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起重要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现结合供销合作社工作实际,谈几点想法

一、 贯彻思想,聚焦发展新篇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经济思想、三农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在中央的决策部署上,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落实总目标,把力量向乡村振兴战略聚集。

“民生改善取得新进展”是党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的奋斗目标之一。把握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对供销工作提出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积极推动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供销合作社作为一个以流通优势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其组织体系本身具有的城乡融合功能是非常重要的。当前,供销合作社应该将自身的优势聚焦到最有突破价值的领域发力,加快打造为农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要通过电子商务的系统建设和发展,让农民能够与现代市场体系对接。通过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精准发力,立足工作新起点

供销合作社在乡村振兴战略中要牢牢把握为农服务方向。十九大报告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特别是在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三农”问题更成为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决胜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供销合作社要不忘为农服务的初心,严守为农服务的本心,用为农服务的业绩体现供销合作社的价值。

目前,供销社是数量最多、规模最大的农村互助性经济组织,但从质量上看普遍不高,基层合作社的小、散、乱的状况影响了现代农业的发育。供销合作社应该立足农民合作社,把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农民合作社为组织载体,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增加直接为农服务的比重和影响力。

三、锐意进取,实现改革新突破

我们要努力把十九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际机遇和动力。不断提高为农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在推进农业现代化、信息化融合发展上创新形式,加大“三农”服务力度,不断探索新经验,走出新路子,努力建设服务功能强、创新能力强的“新型供销”。在项目储备上,要研究国家产业政策,多储备与产业同向、符合条件的项目,重点是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土地托管服务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项目渠道上,要多渠道争取,特别加强与省社、总社联系、衔接、协调。在项目发展上,要广泛合作,整合资源,集聚产业,激活供销元素,破解发展瓶颈,着力打造快速发展的新引擎。着力破解农村领域各类服务资源碎片化问题,整合做好三农社会化服务。凝聚合力,集中发力,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站在新起点,我们要凝神聚力,锐意进取,注重融合发展,优化服务结构,牢固树立为农服务的宗旨,解民忧,应民意,充分发挥供销职能作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共谱为农服务新篇章。(程淑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