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廉政建设

市供销社开展《准则》、《条例》学习

发布时间:2016-01-08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3277  返回上页

       2016年1月7日下午,市社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准则》和《条例》的有关内容,会议由社党委书记、主任张足意主持,社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社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强化提高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充分营造贯彻党内法规的浓厚氛围,推动《准则》和《条例》的层层落实。

       会上,市社法制科科长刘来雨介绍了《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出台背景、修订原则和主要内容。

       社党委书记、主任张足意就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全体党员干部要对照《准则》、《条例》,严格规范自身言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修正,不断改进作风,提升精气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抢抓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新机遇,扎实工作,以新的业绩推进供销合作事业取得新突破。二是增强规矩意识,严把纪律底线。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准则,自觉维护党纪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住纪律底线,在全社系统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做到自律他律。党员干部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上要继续加力,严格按照《准则》、《条例》要求,在贯彻实施上下功夫,绝不能只是嘴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职,率先垂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充分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做到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确保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