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机关党建 > 廉政建设

市供销社五项举措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发布时间:2018-10-31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5204  返回上页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系统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市供销社紧紧围绕综合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着力推进“平安供销”建设。

一是坚持常态学习教育。市供销社以中心组学习等为平台,多次组织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扫黑除恶相关文件、有关会议精神进行学习,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切实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紧迫感,积极主动投入到专项斗争中来。

二是开展广泛宣传动员。以市社门户网站、QQ、微信工作群、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为载体,广泛发布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内容,刊发扫黑除恶最新动态等相关信息,利用专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签订扫黑除恶承诺书。通过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行为,提供相关线索,共同营造扫黑除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三是重点加强自查排查。市供销社于1018日,召开扫黑除恶工作专项推进会,会上下发了《市供销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系统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明确了把线索排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来抓,通过公示栏公示、设立举报箱及举报电话等方式,不断拓展线索渠道,由单位(科室)负责人审签本单位(科室)填报的近年来系统内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

四是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加强系统人员管理,排查机关及直属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是否涉黑、涉黄、涉赌、涉毒;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对社有资产出租、处置、运营等重点领域中发现的涉黑涉恶问题进行排查处置,保障供销社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侵害。

            五是切实落实督导职责。建立了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各责任人按照职责分工和责任管理范围,明确工作任务,厘清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各自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市社党组将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责问责。(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