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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纪律要求 过好清廉节日

发布时间:2019-02-01  所属栏目:社情资讯  点击次数:3723  返回上页

      为确保党员干部过一个清廉祥和的春节,1月31日,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兵一行前往市供销社,传达提醒节前有关纪律要求。市供销社党组于次日,立即组织党员干部就《市纪委关于严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精神进行了再学习,对“十一个严禁”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再强调。

      会议明确了三点要求:一是绷紧纪律之弦。在“春节”等关键节点,更要牢记作风廉洁的各项规定,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精神,不踩纪律红线,时时自警自省,自觉抵制节日中的不正之风。二是严格值班值守。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交班和值班日志记录,确保工作无缝对接,信息及时处置。三是保障纪律权威。落实好春节前后的工作纪律和节日期间的廉洁纪律要求,市社党组将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决不姑息。

      会上还就近期发布的《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开展了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