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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创新推行“行动支部”工作法

发布时间:2019-04-22  所属栏目:黄石要闻  点击次数:1794  返回上页

19日,大冶湖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党支部制定“行动支部”工作清单,明确以“大冶湖生态环境治理”为党支部行动主题,制定了若干行动措施。这是我市在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支部创新推行“行动支部”工作法的一个实例。

市委组织部近日印发文件,在全市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支部推行“行动支部”工作法,以激励支部工作更好地融入中心工作、促进生产经营,深化标准型、示范型、红旗型“三型”党支部创建,服务黄石“项目为王、干事为先”,推进高质量发展大局。

明确目标,让支部行动有方向。要求国有企业党支部以促进生产经营、改进企业管理、建设先进文化、推进重大项目、创造一流业绩等为行动目标;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以促进生产经营、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等为行动目标。

明确措施,让支部行动有抓手。组织各党支部依据所在单位业务职责,集思广益确定党支部或党小组行动工作主题;制定行动清单、细化行动措施,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并进行公示。

明确机制,让支部行动有保障。建立党内生活与作用发挥同步落实机制,结合“行动支部”建设,落实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建立统筹保障机制,把推行“行动支部”工作法与开展“三亮”(党员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三个一批示范创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以及人才创新、建言献策等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并强化人员、经费、阵地保障;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将推行“行动支部”工作法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2019年度黄石市红旗型党支部评选重要依据之一。市委组织部将适时组织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行动支部”工作法工作拉练,强化工作调度,确保取得实效。(记者 罗炜 )

来源:黄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