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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召开清查整改多占政策性住房专题会

发布时间:2019-04-24  所属栏目:社情资讯  点击次数:5066  返回上页

      4月11日,市供销社召开清查整改多占政策性住房专题会议,市社机关、市电子技术技工学校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社属单位负责人、离退休党支部委员参加会议,市社党组书记、主任方朝阳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委、黄石市委、大冶市委关于《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清查整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并下发了《市供销社系统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清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组织领导、清查对象、清查步骤和时限。

      会议强调,开展干部职工多占政策性住房清查整改工作,是省委、省纪委以及市委的决策部署,是从严监督管理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对干部职工政治性、原则性的重要检验。机关各科室及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端正态度,严肃认真开展清查整改工作,单位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纪检委员要从严落实监督责任,确保清查整改工作全覆盖、见成效。

      会议强调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要认真学习省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和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充分认识多占政策性住房清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中来,把工作抓紧抓实。二是加强宣传自查。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认真学习政策性住房清查整改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到干部职工知晓不漏一人;要严肃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主要负责同志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确保政策性住房信息应清尽清、不漏一房。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把清查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摆到突出位置,对工作推诿拖延、推进不力、敷衍应付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全体干部职工要认清形势,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如实全面填报情况,主动配合清查整改,对自查时故意隐瞒、或出具虚假证明等规避整改或不按规定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约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