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党委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聚焦作风转变,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狠抓教育培训,筑牢思想基础。一年来,采取个人自学、中心组学习、专家辅导、专题交流、业务培训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24次,专题党课6场,专题研学6场,专题交流8次,视频学习4次,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政策理论、法规法纪和中央、省、市纪委有关精神。党员干部撰写学习体会45篇,在市委机关《改革与发展》刊物上发表体会文章和调研报告3篇,在东楚晚报刊发调研报告1篇,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主题教育活动的做法得到市纪委监察局充分肯定。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交流、研讨5次,举办法制讲座2次,大力推进法制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在全系统掀起学法用法热潮,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以《依法办社,谋事创业》为主题的“百人千场”系列宣讲活动被《黄石日报》报道。
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责任体系。通过制定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健全和完善供销社《内审巡查制度》、《党政主要领导人监督意见》,对领导班子在选人用人、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权力监督、支持纪委工作等七个方面26项责任进一步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管理体系。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增强责任意识。班子成员每半年定期向党委报告一次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2015年,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座谈等方式,对7家直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进行监督检查,在全系统扎实开展吃空饷、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内部食堂违规消费等专项整治活动,使全社“三公”经费得到从严控制,吃空饷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全面杜绝。通过深入基层调研,书面征求“不严不实”意见建议,落实“五专一改”措施,开好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建立“三个清单”,逐条整改,进一步树立了供销社系统谋事更实、创业更实、做人更实的良好风气。
四是发挥监督作用,推动责任落实。以监事会为主体,构建内部防控、部门(科室)联动、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对公务接待、资产处置、项目建设、行风建设、组织人事等风险点加强防控,扎实开展源头治腐工作,有效防范了滋生腐败的风险。我社的做法和经验在省供销社《监事会简报》刊载,并在全省推广。按照平时抓、抓平时的要求,督促干部职工主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公开述职述廉、家庭助廉座谈等活动,营造了供销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围绕依法治社,发挥隆祥资产公司财务部、资产部的监督职能,着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坚持聘请第三方开展资产出租、处置、项目投资、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事前评估,确保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重大决策科学、规范、合法。
二、深化综合改革,自觉履职尽责
紧紧围绕中央11号、省委22号文件精神,按照“改造自我,服务三农”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较快增长。全系统2015年实现购销总额40.61亿元,同比增长21.56%;利润总额275.16万元,同比增长59%;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四大网络”市场交易额年均增长15%以上。
1、综合改革工作迈开新步伐。市政府已把供销社综合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十三五”规划纲要,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供销社工作专班及时汇报了关于综合改革两个文件精神。开展为期1个多月的专题调研,形成《振兴供销合作、服务“三农”发展》的调研报告,起草黄石市供销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和实施方案送审稿,重新修订“三定”方案,实现了“十三五”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良好开局。
2、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发展。一方面着力开拓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以建成开通“黄石市供销合作社”门户网站为突破口,成立“黄石市农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石市电子商务协会”,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9家,积极打造网上供销新形象。另一方面着力构建社会化综合服务体系。积极与市建行、市邮政、市物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运用现有的546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在全市70%的行政村中,拓展金融服务、快递服务、电子商务等业务,打造了以“金网、天网、地网”为支撑的新型社会化综合服务模式。目前,“裕农通”业务的扩面工程进展顺利,已在全市建立金融合作服务示范点161个,金融服务功能不断增强。
3、组织体系建设有效加强。全系统基层社基本实现乡镇全覆盖,达到“四有”标准基层社7家,打造基层标杆社4家,其中大冶金牛供销社获全国总社“基层标杆社”荣誉称号;领办、扶持发展农民合作社171家,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4家,成立市级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1个,新增行业协会1个;以“三社一院”为依托,建设新型庄稼医院17家,实现农村土地流转1500亩,打造了以“公司+基地+合作社”为模式的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
4、服务型机关建设务实推进。组织干部职工结对帮扶天桥社区、莲花村分别15个、19个困难家庭,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为新“三万”活动和社村结对共建投入资金17万余元,支持莲花村的“村村通”、村民活动广场、文化礼堂项目建设等精准扶贫工作。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困难职工36人次;对直属单位318名困难职工、14名在职困难党员定期走访慰问。
5、选人用人环境风清气正。2015年,经过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对政工科和合作指导科两个科室负责人的选拔任用工作进行了全面公开;以对外招考方式,招录5名科员干部,各项程序合法规范,干部职工反映良好,有效缓解了机关干部青黄不接的现状,为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通过从严落实《党政领导选拔任用条例》,严格执行“三定”方案规定,没有出现干部“带病提拔”和 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
6、狠抓综合治理,推进平安黄石建设。围绕供销系统点多面广、人员场所复杂的状况,大力开展“平安农资”、“平安学校”、“平安门店”、“平安农贸市场”等平安创建活动,召开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41次,组织安全检查9次和矛盾纠纷排查15次;开展“爱我黄石、共创平安”宣传5次,使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达到100%,平安创建软硬环境不断优化,实现了全年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恶性事件、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四个为零”的目标。
三、强化自身建设,发挥带头作用
一年来,我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自身建设,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做到廉政、勤政良性互动,扎实推进了供销社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一是理论学习常抓不懈。始终把学习作为坚定信念、纯洁党性、立身从政的根本途径,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做到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精读原著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带头宣讲廉政建设党课,主动参与“三严三实”的心得交流,有效营造学习氛围。二是业务学习精益求精。到供销社工作期间,为使自己尽快进入角色,坚持向群众学与实践学相结合,精读供销社章程和中央、省委关于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以及供销专业知识,自身业务能力明显提升。三是学以致用求真务实。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努力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围绕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供销社综合改革等课题多次向市政府建言献策,既发挥了一名“班长”的示范引领作用,也带动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形成了担当立社、主动作为、务实创业的精神面貌。
(二)恪尽职守,促进工作提质增效。一是积极作为,推动合作经济发展。在推进全系统“三社一院”建设和综合业绩进位争先工作中,引领党委一班人紧跟形势,紧盯政策,紧扣改革,对上“跑项争资”,用足用活政策促改革;对下盘活资产,凝心聚力谋发展;对内提振干部精气神,营造干事创业好氛围;对外争取部门支持,跑动腿、磨破皮,2015年实现圆满收官和“十三五”改革良好开局。二是打造品牌,树立供销新形象。致力于打造了供销社对外合作交流平台,开通了“黄石供销合作网”,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网络建设。致力于方便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一方面抢滩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在市社和县级社各建立1个电子商务公司;另一方面紧抓村级综合服务社提质扩面不放松,全面拓展农村合作金融业务,促使供销与建行、邮政、物流等部门的深度合作,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人一样的现代物流、金融、信息等服务。
(三)摆正位置,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一是强化引领,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始终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引导干部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强化制度建设,从严管理干部,提高监督实效,逐步形成了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规范有序、务实高效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干部的纪律意识、工作作风和谋事创业的精气神得到明显加强。突出“一岗双责”, 通过推行“一抓双管”工作责任的落实,督促班子成员在日常工作中既管业务又管党建,增强了党建工作合力。二是从严要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为抓手,坚持言传身教,当好动力十足的“火车头”,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按照“廉洁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标准,从严要求自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适时开展分层级的谈心谈话,使拒腐防变意识在党员干部的思想中实现落地生根。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虽取得一定成绩,但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供销社系统的综合实力还需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的落实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基层党建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新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我市“两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真抓实干,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建设鄂东中心城市作出应有的贡献。(冯国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