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所辖林区及林缘500米内全部戒严。
据了解,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黄石市人民政府特发布此次森林防火戒严令。
此次森林防火戒严区域为全市所辖林区及林缘500米内,森林防火戒严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市将在重点林区、旅游景区入山路口处设置森林防火检查点,对入山车辆和人员进行登记检查,严禁携带火种、火源进入林区。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严禁在戒严区域内吸烟、野炊、烧荒、烧草、烧田埂、烧秸秆、烧冥纸、烧纸花、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孔明灯等一切野外用火。在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上坟祭祀活动中,提倡文明祭奠,严禁烧纸、点蜡、送灯、燃放鞭炮。
凡是违反戒严令的,将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瑾 石艳 阮启海)
来源:黄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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