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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6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03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4092  返回上页

       根据市委主体办《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社6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宣讲活动

        6月1日上午,我社开展《准则》《条例》集中学习,邀请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宣讲团成员、湖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周青山宣讲解读《准则》《条例》。周青山教授以《严守党纪党规 争做合格党员》为题,从《准则》《条例》修订的必要性和原则、《准则》《条例》的主要内容和要点、如何贯彻落实两部党内法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解读。整场宣讲深入浅出,内容丰富,要点清晰,有很强的针对性,为市供销社系统党员干部更加深入地把握践行《准则》《条例》起到了正确的导向作用。社党委要求党员干部:一是树立道德高线。对照《准则》要求,做到“四个必须”和“四个坚持”,正确处理好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这四对关系;党员领导干部还需对照“四个廉洁”的更高标准从严要求自己。二是守住纪律底线。狠下功夫,原原本本、逐条逐句进行学习,进一步明晰纪律红线,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争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表率。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将《准则》《条例》学深悟透、学以致用,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在“学、思、践”上下真功夫,做到真学、真思、真用,避免出现学做脱节的“两张皮”现象,切实把践行《准则》《条例》落实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之中,为推动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学习省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省纪委[2016]第13期通报精神

        根据《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省委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省纪委通报精神的通知》(黄主体办文[2016]6号)文件要求,我社于6月1日组织召开党员干部专题学习会,对《李鸿忠同志与部分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座谈时的讲话》、《侯长安同志在全省传达学习贯彻李鸿忠同志与部分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座谈时的讲话精神视频会议上的讲话》、以及《关于近期查处不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个人去向典型案例的通报》进行了集中学习。会议要求市社各党组织深入学习领会李鸿忠同志和侯长安同志的重要讲话,悟透精神实质,充分了解派驻机构的职责,清醒认识当前反腐持续高压态势;各党组织纪检委员对照派驻纪检组的“铁军”标准,积极学好理论,提升本领,以对党和群众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格监督问责,紧抓作风建设不放松,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整治力度,用正气压倒邪气,坚决维护好供销社的良好政治生态;各级党员干部加大对《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力度,严格履行市社重大事项报告、考勤和请休假管理等制度,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自我约束力,做遵规守矩表率。

        三、组织学习《关于彭国良同志违纪案件的通报》

        我社于6月1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彭国良同志违纪案件的通报》(〔2016〕第10期)进行了集中学习。会议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增强政治敏感性。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持续高压态势下,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作风问题无小事的观念,不断加强学习,锤炼党性修养,真正在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合格党员要求保持一致。二是增强自我约束力。时刻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镜,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和亲情账,珍惜组织的培养,珍惜自身工作岗位,珍惜家庭幸福生活,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的侵扰,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不越“雷池”、不碰红线。三是增强履职精气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聚焦改革,履职尽责,做合格党员,争当“两为”干部。

        四、传达学习中纪通[2016]6号通报精神

        6月12日下午,我社紧急召开学习会议,集中传达学习了中纪通[2016]6号通报精神。会议要求,各党支部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将思想教育作为第一道壁垒,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必须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等行为,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市社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报精神,深刻汲取案例教训,积极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进一步强化自身党章党规意识,主动担当,履职作为,以廉洁、自律、高效的作风,在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关键时期,努力创造新成绩,作出新贡献。

        五、组织开展《准则》、《条例》知识测试

        我社积极组织开展对《准则》、《条例》的知识测试。一是及时组织,不漏一人。截至6月14日,我社在湖北省干部在线学习中心注册的6名县级干部和6名正科职干部共12人,全部提前完成了《准则》、《条例》的网络测试,平均得分93.8分。我社政工科组织机关其余党员干部开展了《准则》《条例》的知识测试,共有17人参加纸质现场测试,试卷由市社监事会办公室、政工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批阅,平均得分为96.9分,市社各党支部也各自组织了党员干部参加测试,确保知识测试全覆盖。二、加强宣传,不留死角。除了通过中心组学习开展集中宣讲和学习教育外,我社还在门户网站和工作QQ群上及时发布有关信息,督促党员干部以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的方式,不断加深对《准则》《条例》的认识。通过学习和测试,进一步增强了供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对《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提升了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供销综合改革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三是积极落实,持续加压。社党委将学习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总结经验做法,强化宣传。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将党员干部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中来,统一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来,继续以严的纪律和实的作风,开创供销工作新局面。

        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家风建设教育读本

        按照市纪委办《关于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学习家风建设教育读本的通知》要求,我社于6月12日下午,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片《毁于小节的悔恨人生》并学习了家风建设教育读本《家风无小事》。会议强调:要从警示片中汲取教训,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党性修养,始终注意慎始、慎微、慎独,真正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争当践行《党章》、《准则》、《条例》的表率。同时,要注重带头树立良好家风,时刻提醒自己和家人做到廉洁自律,共建廉洁和谐家庭。集中学习结束后,我社党员干部纷纷结合自身实际,撰写了心得体会,均表示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要求自己和“枕边人”,坚守道德的高线,把握行为的底线,立足本职岗位,全身心地投入到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去,以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为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和供销合作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七、开展“党员三日+红色教育”活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切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6月15日上午,我社以开展“党员三日+红色教育”活动为载体,组织机关、直属单位及离退休党员干部三十余人冒雨前往阳新县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遗志,接受爱国主义教育,使全体党员的思想和灵魂受到了一次洗礼。在革命烈士纪念碑前,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认真聆听95年前阳新革命历程中的英勇事迹,并以向革命先烈敬献花圈等方式表达了对革命烈士的缅怀之情。在返程途中,全体党员参观了黄石规划展示馆,对黄石光辉灿烂的青铜文化、现实取得的丰硕成果和黄石2049特大城市发展战略的展望进行了全面了解。通过开展“党员三日+红色教育”活动,大家充分认识到,今天的幸福生活离不开先驱们的艰苦奋斗,黄石的高速发展离不开党员的履职担当。大家纷纷表示,要学习革命先辈们的高贵品质和革命情操,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用实际行动树立起共产党员的先锋形象,自觉把践行“两学一做”贯穿到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和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工作实际中去,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立足岗位,履职尽责,为黄石建成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八、传达学习省纪委通报〔2016〕第15期精神

        按照市纪委办《关于认真组织学习省纪委有关通报的通知》要求,我社于6月17日集中传达学习了省纪委《关于7七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的通报》(通报〔2016〕第15期)。一是迅速开展学习,及时传达精神。接到通知以后,我社党委立即组织市社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对通报内容进行了全面学习。市社政工科利用QQ工作群及时发送省纪委网站链接,并将通报全文印发给每个科室,以科室为单位开展小组讨论和个人自学。各直属单位以支部为单位相继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认真开展讨论,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学习《通报》精神,党员干部对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一致认为,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必须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面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教育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社党委要求市社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戒,认真践行《准则》《条例》,对各自分管的人员注重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担起来、严起来,对违纪违规问题,敢于动真碰硬,该约谈的约谈,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社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良好作风为保障,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九、组织集体收看电影《刘伦堂》、传达学习讨论中纪通〔20160〕7号通报精神

        6月30日上午,我社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党风廉政建设书画作品展,接受廉政教育和艺术熏陶。下午,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直属党支部班子成员共同收看了电影《刘伦堂》,按照市纪委办《关于做好中央纪委有关通报精神传达学习工作的通知》要求,对中央纪委《关于七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进行集中传达学习。通过弘扬先进典型、反思反面案例,正反两方面学习讨论,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开展,净化了我社党员干部的思想灵魂,锤炼了党性修养,起到了良好的正面典型示范和反面典型教育作用。

       十、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党员干部20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5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5人(正科职6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5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