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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8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9-30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5148  返回上页

       根据市委主体办《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社8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8月5日上午,我社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为市社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各党支部支委委员每人印发一份《问责条例》,并组织大家对《问责条例》全文进行了逐字逐句的诵读。通过个别交流形式进行研学,掀起了学习《问责条例》的热潮,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我社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各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必学内容,将《问责条例》全文内容和相关解读通过工作QQ群和微信群进行发布,并在公开栏公示,使日常学习、宣传造势、督办检查同步实施,形成了学在日常、做在经常、督在平常的良好氛围。市社“两学一做”督导小组将《问责条例》作为学习笔记检查内容之一,有效提高了党员干部学习条例、贯彻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

       二、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督办工作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专项整治工作督办推进会精神,我社组织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督办工作推进会,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柯月明同志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专项整改工作督办推进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重点分析了各党支部及党员在“两学一做”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每个党支部对照“五项专项清理”要求“回炉”补课,每名党员要主动查找不足,形成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会上下发了《关于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整改督办工作的通知》,对“两学一做”近期工作作出提示,以清单形式明确了近期“两学一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时限,帮助各党支部厘清思路,明晰内容,加强落实。社党委书记、会议强调三点要求:一是上认识,充分了解形势,坚持把自身摆进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积极认领整改清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整改督办工作的各项要求中去;二是明措施,突出重点,抓住难点,带着“病症”查“病因”,对症下药,把握问题关键,认真细致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药到病除”;三是强督办,各党支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从实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学习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三、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知识测试

       7月1日,收到“两学一做”知识测试的通知和应知应会300题后,我社即将测试题目上传到工作QQ群共享,并印发给每个科室和直属单位,方便党员干部开展自学,许多党员干部为强化学习记忆,自觉将300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笔记的抄写内容。通过预先谋划,积极部署,党员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实效性得到了明显提高。市社各党支部将“两学一做”知识测试同“支部主题党日”相结合,认真组织所辖党员开展测试活动,除离退休党支部由于各种原因,采取灵活方式组织测试外,其余支部均采取闭卷集中测试,全社40名党员干部参与了集中测试,市社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现场监考,整场测试严肃安静,秩序井然。测试结束后,试卷由市社监事会办公室、政工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批阅,党员测试卷面成绩平均得分87.88分,没有80分以下情况出现。通过学习和测试,进一步增强了供销系统党员干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刻认识,提升了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供销综合改革发展起到了良好促进作用。

       四、组织学习《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

       8月12日,我社购置了五本精装版《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册一书,并将其发放到领导干部的手中,社党委迅速作出批示,将该项著作的学习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教材,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议程当中。在集中研讨中,党员干部一致认为,该书有助于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央的各项方针和政策,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对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社党委要求市社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认真开展好自学、自查、自纠,不断促进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争取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五、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在职党员干部19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4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5人(正科职6人、主任科员1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5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