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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2015年3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11-16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4387  返回上页

  根据市委主体办《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社3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报告如下:

  一、3月份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1、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防线。3月9日上午,我社在机关五楼会议室召开中心组专题学习会。会议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完成“四个全面”任务的新要求,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深入学习了省委书记李鸿忠在中央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湖北日报》上发表的《切实筑牢反腐倡廉建设思想防线》署名文章和中国纪检监察报连续发表的《立足本届,一干到底》、《改革不能观望等待》等六篇评论文章。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担当意识和持之以恒坚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信心和决心。大家认为,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既是对党章规定的重申,又是对广大党员就做到廉洁自律、争做“两为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和针对性。大家表示要继续深入学习,认真领会李鸿忠同志重要署名文章和中国纪检报的六篇评论文章精神实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围绕践行“三严三实”从严要求自己,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委精神和市社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扎实的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四个全面”的贯彻落实。

  3月20日,我社党委中心组又集中学习了中纪委和省纪委有关典型案件通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中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让“铁八条”落地生根——2015年纠正“四风”工作展望》,市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查处情况通报》等内容,对党员干部强化“两个责任”意识,常敲警钟。

  2、印发任务清单,扛起主体责任。为了落实《2015年市供销社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要点》,我们印发了《工作任务清单》,清单包括七个方面26项具体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及责任领导,把主体责任及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

  3、坚持月报制度,严格执行中央铁“八条”。每月及时向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察局上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月报表》等8种报表,反映我社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增强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

  4、树立“四种意识” 坚持“四个注重”塑造供销部门新形象。3月26日,我社借召开全系统工作会之机,就为期7个月的“讲政治、守规矩、强基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动员。我社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部分退休老干部,县级社领导班子成员和部分乡镇基层社代表参加了动员会议。为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工作提速、提质、提效,重塑供销社新形象,我社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内开展“讲政治、守规矩、强基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活动要求市社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基础意识、发展意识),坚持“四个注重”(注重思想引导、注重建章立制、注重发展引领、注重领导带头),充分激发全体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敢为人先的精神,全面凝聚“人心思齐、人心思干、人心思进”的正能量,打造“严守制度、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达到坚定信心求发展、夯实基础保发展、锐意创新谋发展、真抓实干促发展的工作目的。此次主题实践活动从2015年4月开始,至2015年10月结束。要求人人参与、人人学习、人人提高,旨在提升队伍整体综合素质,增强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以扎实的作风和优良的业绩重塑供销系统新形象。

  5、启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活动。3月31日,我社召开以“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为主题的集中教育培训会和为期7个月的“讲政治、守规矩、强基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动员会,专题传达学习市委书记周先旺在全市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对《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市纪委关于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的通报》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党委书记、主任党政主要领导作了题为《守纪律,讲规矩,做对党忠诚的干部》的辅导报告,并对全社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动员会上提出了四项要求:一是充分认清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二是找准当前系统内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存在的问题。三是树立“两个意识”,把好“四个关”,落实主体责任。四是把开展教育培训活动与抓落实结合起来,推进新常态下供销合作事业实现新作为。

  二、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党员干部17人,期中:县级领导干部6人(5名班子成员,1名调研员),科级以下党员干部11人(正科职4人,副科职2人;主任科员3人,副主任科员2人)。从掌握的情况看,未发现违纪违规不廉洁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