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2月份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如下:
一、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召开后,市社党组将学习贯彻三级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紧紧围绕供销社综合改革等中心工作,迅速进行安排部署,扎实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一是强化学习宣传。及时通知全体党员干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了解会议内容,学习全会精神,把握实质内涵,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于2月10日组织市社机关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开展了集中学习,通过对全会公报、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等进行领读,夯实党员干部思想基础。及时将相关资料在市社公示栏进行张贴,并上传到工作QQ群,通过多种平台,方便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交流,充分宣传三级全会精神,使党员干部进一步领会三级全会的精神要义。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把学习全会精神同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贯彻《准则》《条例》的要求结合起来,将学习全会精神作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笔记抄写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细致谋划各科室全年工作。市社组建了明察暗访小组,加强对机关和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作风纪律情况的督查。
二、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
2月10日上午,市社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对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进行了集中学习,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全社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工作规则》,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责任感,适应监督执纪新常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继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纪律规矩教育作为日常教育的重要内容;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正确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继续抓好违纪违规问题处置,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在供销社落地生根。
三、通报干部职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17年2月1日(正月初五)春节期间,市电子技术技工学校当天值班人员李秀容在市纪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组巡查期间不在岗,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该校领导在接到派驻纪检组的巡查通告后,才得知值班人员脱岗,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该校校长刘实具体负责值班制度的落实工作,对李秀容值班不在岗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校党支部书记张丽红负有领导责任。为此,社党组组建由分管领导向团结为组长,监事会办公室和政工科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于2月21日对二人进行约谈,给予严厉批评教育。针对李秀容春节期间值班不在岗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社党组研究拟决定:对李秀容所犯错误事实在市供销社系统进行通报批评,以教育全系统广大党员和干部职工严守纪律规矩,杜绝此类现象发生。经向派驻纪检组请示报告后,于2月27日向全系统发布了《通报》,要求社属各单位、党支部迅速在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开展一次“纪律规矩面前无小事”的学习讨论活动,从李秀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敢于担当,主动作为,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以严谨、务实、高效的态度,以忠诚、干净、担当的作风,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四、制定机关纪检委员履职清单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明确机关纪检委员工作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市直机关纪工委《关于制定和报送2017年度市直单位机关纪委、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结合《市直单位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及纪律检查委员工作运行办法(试行)》的相关内容和市社工作实际,认真制定了2017年度市社机关纪检委员工作责任清单,清单共包含7大类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后,完善了16项履职项目,明确了责任内容、目标要求、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了责任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
五、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在职党员干部22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5人,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7人(正科职7人、主任科员1人、副科职1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5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