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3月份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如下:
一、学习《市纪委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
3月9日,我社组织党员干部对《市纪委关于7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进行了集中学习。会议要求市社党员干部,要以《通报》中的反面典型案例为戒,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思想教育和党性锤炼,将思想教育作为第一道壁垒,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各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等行为,要敢抓敢管、真抓真管、严抓严管,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二、举行全面从严治党宣讲报告会
3月16日下午,我社举行全面从严治党专场宣讲报告会,邀请市委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综合教研室主任、副教授刘盛同志作辅导报告。会议要求,要持续深入学习,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积极运用“支部主题党日”、“微党课”等多种载体,使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根于党员干部的脑海;要持续深入宣传,突出重点,宣传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意义,全面把握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以及市社的中心工作上来,调动党员干部深入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要持续深入贯彻,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做到务实重行、身体力行、扎实践行,为全社综合改革提供有力政治保证。宣讲会结束后,还就市政府办《关于对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挂蓝牌及给予批评的通报》《关于对开发区管委会、市人社局挂蓝牌的通报》等文件进行了传达学习。
三、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
为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我社党组认真组织了学习讨论。一是迅速开展学习。党组于3月23日上午,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两项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专题学习会由社党组书记、主任方朝阳主持,社分管领导向团结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全文进行了传达学习。二是认真组织讨论。党组班子成员结合“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进行了讨论,一致认为,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具体要求,也是促使领导干部接受组织监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的重要举措。“两项法规”的印发实施,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规、廉洁从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是严格贯彻落实。会议要求市社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市管干部,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自身的纪律规矩意识。高度重视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重要性和纪律性,逐字逐句仔细研读“两项法规”,准确把握填报事项和填报要求,做到准确填写、如实报告、及时审签,确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依纪依规扎实推进。
四、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
制定印发了《2017年市供销社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党政主职与副职、副职与分管单位(科室)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书》,明确各级责任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切实将压力传导到了每个支部、每个岗位、每个人。
五、组织收看《党风政风前哨》
按照市委办关于收看《党风政风前哨》的紧急通知要求,我社认真组织收看了《党风政风前哨》。一是迅速组织学习。于3月27日下午迅速将收看通知传达到人,保证党员干部第一时间收看。3月28日,对收看情况进行统计,并将视频网址和楚天都市报的相关报道发布到工作QQ群和微信群上,督促少数未能及时收看的党员干部进行“补课”,方便已经收看的党员干部开展“复习”,确保学习收看全覆盖。二是积极开展讨论。党员干部围绕作风建设、效能建设进行讨论,纷纷表示将不断牢固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时刻把解决群众最迫切的需求作为开展工作的突破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标准,着力优化服务,改进作风,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党员、好干部。三是推进作风建设。我社党组要求党员干部结合收看《党风政风前哨》栏目,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群众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履职能力,弛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促进市社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以作风转变促进效能提升。我社还将组建明察暗访小组不定期对党风政风情况开展监督巡查,对漠视群众、服务不优等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六、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在职党员干部22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5人,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7人(正科职7人、主任科员1人、副科职1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5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