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社4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如下:
一、学习陈洪波同志在黄石调研督导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4月1日上午,我社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对《陈洪波同志在黄石调研督导座谈会上的讲话》全文进行了集中学习,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将有关资料印发给了直属各党支部,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清醒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科学把握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要求,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特别是要学好理论,提升本领,以对党和群众负责的态度,勇于担当,履职尽责。
二、传达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
市政府廉政工作会后,市社党组书记、主任方朝阳主持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传达了会议精神,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严格抓好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要聚焦工作中存在风险点和问题,找准找实问题原因,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措施,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着力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打造一支勤政务实、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
4月1日,我社组织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全文进行了学习,会议要求市社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结合上级要求和市社工作实际,科学制定学习计划,通过个人自学和集中研讨等方式,切实做到学在平常、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增强推动供销社改革发展的内生动力;要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市委和市社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加强干部履职尽责管理结合起来,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凝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四、开展“不担当、不作为”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要求,决定在全社系统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一是制定方案,结合我社实际,制定了《市供销社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将治理重点细分为八大项,将工作步骤细分为对照自查、征求意见、交心谈心和整改提升四个阶段;二是宣传教育,组织中心组学习会,对《工作方案》《省纪委通报五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等进行了学习,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三是开展自查,下发《市供销社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要求党员干部按照方案要求和所列治理重点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查找本单位(科室)及个人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和具体表现。
五、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督办检查
为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地生根,我社成立了由监事会主任向团结任组长、政工科和监事会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项督查小组。4月6日,在监事会主任、组长向团结带领下,督查小组成员通过查阅支部工作台帐,听取支部书记汇报等方式对直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就督查中发现的部署谋划有所欠缺、谈心谈话不够常态、品牌意识还需强化等三方面问题进行了反馈。要求各党支部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一是强化清单管理,工作责任清单必须条目化、具体化、清晰化、公开化,便于接受党员干部监督;二是落实谈话制度,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严格落实任前廉政谈话,退休谈话、提醒谈话、问责谈话等相关要求,加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切实把握党员干部职工的内心真实想法和思想动态,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三是推介特色典型,把廉政教育、制度建设、督导问责等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突出特色和实效两个方面,同时加强平时特色工作的信息提炼和宣传,扩大经验成果和影响力。
六、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在职党员干部22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5人,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7人(正科职7人、主任科员1人、副科职1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5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