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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1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发布时间:2018-01-29  所属栏目:廉政建设  点击次数:3173  返回上页

      我社1月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如下:

      一、特色活动开展情况

      (一)开展系统内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年度检查。研究制定了《市供销社2017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方案》,成立以班子成员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以及政工科有关同志为成员的3个检查考核小组,于1月9日,对市社系统3个直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评分,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听取汇报、资料查阅、个别座谈等方式,重点检查了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情况,“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三抓一促”、源头治腐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布了通报,督促党支部进行整改。

      (二)开展机关党委述职评议。1月4日上午,市社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就机关党委和委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市社机关党委书记周晓达首先代表机关党委班子作述职报告,汇报了2017年以来,市社机关党委在全面推进市社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创先争优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效,并深刻剖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了下步工作思路,其余4名机关党委委员进行了书面述职。现场党员干部对机关党委班子及成员的履职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评议,测评结果一致反映良好。

      (三)开展党务工作座谈会。元月2日,市供销社机关党委召开新年第一场党务工作培训座谈会,市社机关党委委员、各党支部委员参加会议并进行了工作座谈。对2017年度市社系统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针对如何规范做好2018年主体责任工作进行了培训。会议明确了五点要求:一是思想高度重视。思想上紧跟形势要求,变“要我上”为“我要上”。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发挥每个支委成员和每名党员作用,将责任落实到行动上。三是树立团结理念。同心同德、上下一心,大力支持配合工作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四是打造特色亮点。结合供销社职能要求,结合各支部工作实际,打造模范机关、模范学校、模范企业,践行乡村振兴战略。五是强化支部建设。充分发挥支部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支部书记“领头雁”作用,支委成员分工协作、积极履职。各党支部结合2017年主体责任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并提出了2018年初步思路。各党支部委员就如何落实主体责任发表了看法,交流了思想,提出了建议,通过汇集民智,为进一步推进从严治党责任压紧压实打下了良好基础。

      (四)开展“十九大精神之我见”主题党日活动观摩会。1月11日上午,市供销社机关党支部开展“十九大精神之我见”主题党日活动,重点就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新年贺词、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以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市社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直属各党支部委员、各单位负责人进行观摩。活动中,三名党员分别结合各自岗位和工作实际,就党的十九大精神,谈了理解和认识,并作了表态发言。会议要求市社系统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三力”。一是增强政治定力。把握和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三个“一以贯之”要求。二是增强自身功力。注重解决自身“能力危机”问题,一方面,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坚定理想信念,防范“思想懈怠”危险,把党的科学理论转化为强大精神动力,更加坚定自觉地为实现党的历史使命而奋斗;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工作学习,下足苦功夫,杜绝“不会做”、“我不行”,通过提升自身功力,将工作既干成,又干好。三是增强工作合力。明确各自职责分工的同时,积极协调配合,主动参与到市社中心工作和党的建设中来,不袖手旁观,不隔岸观火,营造风清气正、心情舒畅、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共同开创新时代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二、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一)严肃元旦春节期间规矩纪律。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开展节前廉洁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对《黄石市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具体办法》以及有关纪律作风通报文件进行了集中学习。市社党组要求市社系统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政治、守规矩,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推进作风建设中来,在重要时间节点,更加慎独、慎微,过节不忘“洁”,过年不忘“廉”,自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六点要求,严格遵守“十个严禁”。明确了纪律要求。

      (二)组织学习《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决定》。1月4日,市社组织党员干部就市委《关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决定》等文件精神进行了集中学习,市社党组要求市社系统党员干部主动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增长新本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充分认识新时代、加快适应新时代、积极融入新时代、努力引领新时代,踊跃投身于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新征程,建成一支有信念、强技能、敢担当、讲奉献的新时代“三农”服务大军,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总结推广一批改革经验做法,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开好头、起好步。

      (三)组织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 为推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两项法规”的贯彻落实,1月18日上午,市供销社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就《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以及“两项法规”相关内容进行了集中学习,市社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委员参加会议。市社党组要求市社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市管干部,把贯彻执行“两项法规”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断增强自身的纪律规矩意识。

      (四)认真开展述职述廉。按照《2017 年度市委有关重要工作综合考核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市委第九考核组于1月24日上午来到我社进行考核。会前,市社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通过网络公开、公示栏公示和发放纸质等方式确保党员干部全面了解到位;对照考核细则主动填写了自查清单,并在检查过程中将各项资料台账和原始记录及时提交考核组成员;会上,市社党组书记、主任方朝阳代表领导班子进行了述职述廉,按规定程序开展了民主测评和个别座谈。

      三、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我社机关现有在职党员干部21人,其中:县级领导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15人(正科职5人、主任科员1人、副科职1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5名)。从掌握的情况来看,没有违纪违规不廉洁的情况。(刘振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