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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致市民朋友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0-01-24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3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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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朋友们: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仅关乎您和您家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是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自2020年1月9日以后从外地来黄石的人员自觉做到以下几点:
一、请主动联系所住村、社区进行登记,并居家隔离14天。
居家期间要注意保暖、均衡饮食,每天测量体温,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
14天后如无发热、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可解除隔离。
尤其是从武汉、黄冈等地来黄石的人员应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的态度,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
二、出现发热(37.3度以上)、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就近到医院发热门诊或社区(村)医疗诊所规范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外地旅居史。
三、请做好其他家庭成员的防护,尽量不要参与社会活动,家中不待客。
室内勤通风、勤换气,家居用品每天清洁并定期消毒。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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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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