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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令
发布时间:2020-01-25 所属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次数:3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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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人民政府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管控工作,现根据I级应急响应的要求,下达如下命令:
一、全市公共场所强制实施体温检测和佩戴口罩控制措施;
严格执行对全市道路客运等实施停运措施;
黄石境内城铁站、火车站通道暂时关闭,武汉光谷至黄石铁东线同时关闭;对部分高速出口实行关闭,保留货运通道和绿色通道,并对活禽运输车辆实施有效管控。
对拒不执行有关决定的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
二、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对外地来黄等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各县(市、区)、各单位组织的人员聚集的非必须活动一律暂停或取消。
取消一切群体性宴会、集会等集体活动,严控红白喜事活动和过节串门。
三、暂时关闭全市所有公共文化场馆。
全市所有A级旅游景区一律暂停营业,所有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包括影剧院、网吧、KTV、游戏游艺娱乐场所、书店)和互联网上网场所暂停营业。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暨疾病防控集中行动。
四、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
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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